我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荣获“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浏览:1558次'时间:2018年9月30日
日前,由辽宁省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开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已结束,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校计算机0601班颜秉龙、过程装备0706班董澎2名同学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我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03年7月2日,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成立至今,组织机构健全,规模不断扩大。全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城市建设、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该协会先后5次评为 “抚顺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2006年,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被团市委授予“抚顺市学雷锋先进单位”, 2007年10月,被校大学生团体联合会授予“优秀理论学习单位”称号。
近几年,志愿服务工作在我校蓬勃开展,涌现出许多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我校有25人次先后获得“抚顺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者”、“抚顺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700余人获得校级“学雷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9年,校青年志愿者“用奉献浇铸温馨家园,用激情远播服务之风,用汗水传承志愿精神”的感人事迹发表在《望花好人》上。
去年,在全校开展社团活动学分化工作以来,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积极支持与配合,受聘教师热心投入、精心谋划、耐心指导,广大同学热情参与,59个校级社团,165个院级社团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校院两级社团工作扎实推进。学校多个社团组织及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大学生艺术团代表全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荣获“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同时也荣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大学生学雷锋理论与实践协会被评为辽宁省“雷锋号”荣誉称号;大学生绿色环保协会还申报了辽宁省大学生环保公益类项目。此外,学校社团指导教师有6人次荣获省级优秀指导教师,30余名社团成员获省级以上奖励。此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被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更是对我校社团工作的肯定和促进。学校将继续抓好学生社团建设,探索社团活动新途径,打造精品社团,让学生社团组织真正成为学校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平台。(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