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浏览:1366次'时间:2018年9月30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我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继续开展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活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我校2009年届毕业生,到我国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原“农村区域化”专项行动不再单独实施)。
二、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工作步骤
1、发动宣传
充分利用召开毕业生动员会、宣传条幅、校园网、手机短信、个人邮箱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
2、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组织本学院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我校项目办。
(4)审核。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3、志愿者选拔
志愿者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4)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6)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笔试、面试
5月11日起,学校项目办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统一体检
6月5日前,学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体检不合格的,各学院应及时调换。
公 示
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录取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
录取志愿者
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录取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亲自挂帅和相关学生工作者参与组成的西部计划和辽西北计划领导小组,加强对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西部计划当作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必要的组织手段、工作措施和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主动加强与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校团委)的工作交流,及时沟通信息,密切合作,保证招募、派遣工作的顺利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西部计划的重大意义和对推动西部地区发展的积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青年学生了解、支持、向往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真正唱响“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去”的主旋律。同时,也要充分利用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宣传优势,加强对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就业观、创业观和艰苦奋斗、志愿服务观念的教育,号召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西部地区建设中来,为当前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3、择优录取,人尽其才。各学院要本着生源地优先或者专业对口情况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要本着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的原则,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引导我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点,促进青年知识分子成长成才和我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为西部地区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推动西部地区与全国同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学院团组织、学办、招生就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