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传承中华传统,建设和谐社会
作者:杨绍辉浏览:1528次'时间:2018年8月5日
追求、崇尚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它不仅是古代社会重要的政治理念,也是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中华传统文化与雷锋精神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和谐思想,这正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汲取智慧的不竭文化源泉。深入探讨和准确把握雷锋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思想,必然会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思想保证。
一、雷锋精神中蕴含的和谐思想解析
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由雷锋事迹所概括出来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和崇高品质,从和谐思想的意义上来解析雷锋精神,我们完全可以说,雷锋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存在着历史的与逻辑的统一。雷锋精神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和谐思想,深入挖掘和实践这些和谐思想,一定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雷锋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是诚信友爱、互帮互助,这其实就是和谐的境界。雷锋在日记中曾写道:“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要处处为别人着想。”雷锋走到哪里,就把温暖带到哪里,做了好事不留姓名,总是关心别人比关心自己还要多,把别人的困难看成是自己的困难,把别人的愉快看成是自己的幸福。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我从营口乘火车到兄弟部队作报告(新旧社会对比的报告),下车时,大北风刺骨地刮,地上盖着一层雪,显得很冷。我见到一位老太太没戴手套,两手捂着嘴,口里吹一点热气温手。我立即取下了自己的手套,送给了那位老太太。她老人家望着我,满眼含着热泪,半天说不出话来。……一路上,我的手虽冻得像针扎一样,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雷锋的这种友爱与互助,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碰撞降到最低限度,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群体道德氛围,创造融洽亲密、团结友善的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
雷锋具有强烈的服从意识和奉献精神,而这恰恰是人与社会之间达到和谐的基础。雷锋同志在日记中写道:“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时才有力量。力量从团结来,智慧从劳动来,行动从思想来,荣誉从集体来。”在短暂的人生中,雷锋谦虚待人,甘于平凡,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服从革命的需要和组织的安排,党叫干啥就干啥,“革命需烧木炭,就去做张思德,革命需堵枪眼,就去做黄继光”。同时雷锋时刻告诫自己:“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因此,当更多国人坚守岗位而不是怨天尤人,和谐就会一点一滴地聚集而成。他的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
雷锋提倡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雷锋的艰苦创业精神,来自于他勤俭节约的高尚情操,通过他的一言一行体现出来。雷锋说:“现在,我们国家处于困难时期。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事事要精打细算,不能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我们要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克服当前存在的暂时困难,坚决反对大吃大喝,力戒浪费。”雷锋精神中蕴含的勤俭节约的精神完全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实际就是要人们善待自然、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弘扬雷锋精神,对于实现国家提出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大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保意识,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着直接的意义。
二、中华传统文化中社会和谐思想探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应该说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历史遗产,蕴含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思想养分。当前,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要素,大都可以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找到思想渊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要求我们去探求和把握构成传统文化精髓的和谐思想和深刻内涵。
中华传统文化主张个人修养达到身心和谐。人的和谐即人内心的和谐,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个人身心和谐的修养方面,孔子主张“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曾子提倡内省“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子思强调“慎独”“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慎其独也”;诸葛孔明则推崇“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也就是以“身心合一”为宗旨。就道家来讲,老子推崇一个“柔”字,“柔软胜刚强”“上善若水”“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等等皆有此义。在个人对他人及群体态度层面,传统文化主张通过修身达到“内圣外王”的境界。孟子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又说:“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个体的这种本位性和基础性,决定了修身对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性,个体的自我完善是天下国家和谐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为“人我合一”。“和”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准则,把构建和睦、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作为社会协调的价值尺度。孔子曾提出“和为贵”的观点,并将“仁”作为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主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其政治理想是建立“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孔子进一步丰富了“和”的内涵,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指要承认差异、矛盾,在差异的基础上形成的“和”,才能产生新事物;如果一味追求“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反而会使事物衰竭,主张求同存异达到和谐的境界。孔子的学生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孔子所说的“仁”不仅指人们心里要想到他人,而且在行动上也要尊重他人,爱护他人,所以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及其学生所说的“和”既是一个哲学范畴,又是一个伦理道德的标准和社会治理的标准。孟子也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主张,荀子更是直接道出了“和”的实际功用,“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他们把“和为贵”作为待人处事、管家治国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人与自然实现“天人合一”。认为只有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地利用自然界,才能使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达到共同发展。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表明人与自然界是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界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天人和谐。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大,大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大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也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宋代人张载说:“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并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他自己的著作《西铭》中形象地表示了天人合一的原则,意思是说:天地犹如父母,人与万物都是天地所生,人与万物都是气构成的,气的本性是人与万物有本性,人民都是我的兄弟,万物都是我的朋友。这充分表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
中华传统文化还将和谐理念用于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方面,主张“与邻为善”“协和万邦”。这表明了古人就注重国家外部环境的稳定与和顺,产生了要达到万国安宁与繁荣发展目标的和谐观念,以实现世界和谐。孔子提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孟子提出的“仁者无敌”和“以德服人”的观点都主张以仁德感化外邦,反对轻率地诉诸武力。儒家的理想就是“以中国为一人,以天下为一家”,超越一国一族的“天下观”,构筑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在邦交关系上,既维护自己国家的独立,又不向外扩张;既不侵犯别国,也绝不允许别国侵犯;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如果“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是中国具有讲信修睦、爱好和平传统的表现。中华民族历来主张以和平、公正、文明的手段来解决国际争端,这才是真正的世界主义,也才能实现世界和平。
三、和谐思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精神资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都明确给我们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基本目标。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客观要求。一个社会的和谐,在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和谐的文化精神。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建设和谐文化是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的需要。和谐始于内心,良好的心态、健全的人格,是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确立健康发展的“身心和谐”理念。社会成员的“身心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结构不断调整,市场经济使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盛行,精神文化活动商业化,人与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日益多元化,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和处理他人与自我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中华传统文化和雷锋精神非常重视人的身心和谐发展,追求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的统一,提倡求真、行善、崇美,促进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要借鉴传统文化与雷锋精神的和谐思想,积极协调人与自身的关系,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推动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
建设和谐文化是形成良好人际关系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立协调发展的“人际和谐”理念,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凸显,不同阶层、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而雷锋精神中蕴涵的扶贫救弱、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精神以及其中包含的人文关怀,传统文化中儒家“和”文化的精髓——“和为贵”的价值观,“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处事原则,以及“和而不同”的辩证思维方式等等,都对培养现代社会公民责任感和公共精神,减少社会发展矛盾和不平衡,在全社会营造自由、宽松、民主、和谐的氛围,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和睦相处的新型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建设和谐文化是建立正确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需要。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而且要协调发展。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和谐文化强调人类、社会、自然的共生与和谐,包含着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的理念,蕴含着科学发展的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和谐文化来指引和推动。建设和谐文化,有助于帮助人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最终走向“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建设和谐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理念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要求社会应该尊重每个人,给每个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通过建设和谐文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的思想价值观念,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这就有助于形成诚信友爱、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和崇尚和谐、维护和谐的社会风尚,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树立的“以人为本”理念,要求坚持一切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唯一标准,以真正实现我们梦寐以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文化,提高文化软实力,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性工程。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和谐社会构建的精神支撑和思想基础,和谐文化是一种以和谐为思想内核和价值取向,以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和谐文化,是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关键,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之一。充分利用传统文化和雷锋精神中的社会和谐思想的资源,倡导和谐的价值取向,建设和谐文化,可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思想基础,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矛盾,鼓励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思想行为,不断增加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和谐的各种法律的、制度的、道德的规范体系,从而使我们的社会呈现一种既充满活力又团结和谐的局面。
(作者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