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峰,男,1978年4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校优秀青年教师,第六届校级教学名师。
2003年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政法系,2003年7月推免到沈阳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2016年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博士毕业。现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社会稳定科研与培训中心主任,辽宁省社会稳定会副秘书长,辽宁省雷锋研究会理事。抚顺市法学会理事,抚顺市宣讲团成员,抚顺市望花区区委党校客座教授。
任高校教师11年来,先后主讲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程。主讲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辽宁省第五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作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共指导硕士研究生16名。参与《雷锋精神概论》省精品课建设工作。曾获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三等奖;曾被评为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2017年被学校评为教学名师。2017年荣获教育部教学骨干称号。
长期从事马克思经济思想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马克思生态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战略思想、辽宁收入分配问题、辽宁社会稳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理论月刊》、《重庆社会科学》等南大核心上发表论文24篇,著有《资本论》生态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等学术著作10部,编写《社会舆情学》读本等3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模式研究》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1年以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1项、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委托项目2项、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3项、省决策咨询调研项目1项,主持辽宁省教学改革项目1项,校教学改革项目3项,发表教研论文3篇,荣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