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热爱雷锋,社会需要雷锋,时代呼换雷锋。雷锋是践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雷锋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彰显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是一面永不退色、永放光芒的旗帜。
55年前,毛泽东主席发表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学雷锋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期学习弘扬雷锋精神先后13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并强调指出:“雷锋是我们民族的脊梁”,“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你们要做雷锋精神的种子,把雷锋精神广播在祖国大地上”。为新时代学雷锋活动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生命力,又一个学雷锋热潮在中华大地上兴起。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学雷锋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抚顺雷锋第二故乡,雷锋精神发祥地的地域优势和光荣传统,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注重顶层设计、底线思维、精准落地,把学雷锋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融为一体,把用雷锋精神建局铸魂,打造警营雷锋品牌,作为寻求建新时期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公安队伍的最佳路径、精准施策和实践基础,开创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 用雷锋精神铸就忠诚警魂,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
忠诚是人民公安的底色和警魂,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是雷锋精神的最高体现。抚顺市公安局立足于公安队伍建设实际,从思想培育和精神引领入手,采取正面灌输、自我教育、实践历练、形象感染、环境熏陶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知雷锋、学雷锋、做雷锋,像雷锋那样坚定理想信念,深怀一颗感恩的心忠诚于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铸就忠诚警魂,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涌现出了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学活动成绩突出集体”,辽宁省“学雷锋、学郭明义先进集体”,在抚顺市每年开展的10名“百姓雷锋”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中,公安民警连续11届荣登榜首,先后有97个集体、821名公安民警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省、市政府表奖,579名公安民警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和公安机关“雷锋式政法干警”、“警营雷锋”、“雷锋式公安民警”荣誉称号。2017年度市公安局综合绩效考核进入全省优秀等级,荣获全市一级达标单位。
—— 用雷锋精神打牢为民根基,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以人民为中心是每名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的核心所在。抚顺市公安局把学雷锋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天天都是雷锋日,人人都在学雷锋,广大公安民警立足岗位学雷锋,以“五必走、五必访”为载体,广泛开展走访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先后捐助低保户、贫困户等弱势群体14334人,救助金达140.27万元。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公安行政审批处,推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公安交警挪车、助寻、清理僵尸车服务热线,公民出入境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利企“新招法”。先后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1.07”、“3.16”票税专案及涉案4000余万元“8.06”特大盗油案等一批经济案件,仅2017年为475名农民工追讨回工资3000余万元,真正让人民群众在体验公安机关学雷锋成果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仅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收到群众送来的感谢信、锦旗、牌匾1260余件。
—— 用雷锋精神提升执法水平,做公平正义维护者
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生命线,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是雷锋精神的真实写照。抚顺市公安局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以雷锋为榜样,培养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大公无私的优良品质,恪守法治精神,坚定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通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结合民警日常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出台了《抚顺市公安局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抚顺市公安局另案处理人员管理规定》、《抚顺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主办案件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让群众走进公安大门,报案不求人、说理有地方、事事有人管,规范受立案率达到98.7%;加强办案场所建设,131个基层所队和7个看守所、拘留所全部按标准改造完毕,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有17个集体分别被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评为“执法示范单位”,5170人次公安民警考取了基本级执法资格,2100人次公安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25人次公安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用雷锋精神严明铁的纪律,做遵章守纪公安民警
严明的纪律,是公安机关区别于其他行业重要标志和克敌制胜的条件。雷锋在日记中写到:“当你在最困难、最危险、甚至威胁自己生命时,也能严格遵守纪律,那就是好党员”。抚顺市公安局注重用雷锋言行和事迹教育广大公安民警,在知行合一中践行雷锋精神,像雷锋那样把严格遵守纪律融入到学习、生活和工作之中,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作风纪律。坚持经常开展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增强了广大公安民警的组织纪律观念,通过开展让纪律进机关、进所队、进家庭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安队伍遵纪守法自觉性,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公安民警,干警违纪率同比下降26.9%,市公安局连续三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市公安局纪委连续三年被评为抚顺市“雷锋式纪检监察集体”。
——用雷锋文化滋润警心,讲好公安故事传递正能量
人们学习雷锋、纪念雷锋,并非只是记住一个名字,而是在学习中传承,在创新中光大他的精神。抚顺市公安局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过程中,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市委提出的建设全国雷锋文化“高峰”为契机,积极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公安实际、符合公安民警需求的学雷锋之路,充分发挥雷锋文化潜移默化、养德固本的功能,形成了具有公安职业特色的警营雷锋文化,开创了雷锋文化“全国五个唯一”。依托辽宁省雷锋研究会成立了全国唯一警营雷锋文化研究会,撰写出了全国唯一警营雷锋文化研究与实践论文,编辑出版了全国唯一《警营雷锋》一书,创作了全国唯一警营雷锋之歌,组织开展了全国唯一警营雷锋评选活动,得到了全国、省市雷锋研究专家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警营雷锋已成为抚顺雷锋城里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市民身边的感动,老百姓心目中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建立完善了雷锋文化展览馆(室)、荣誉室和基层科所队“雷锋文化墙”、“雷锋文化长廊”等文化设施,连续三年与抚顺日报社、抚顺电视台、抚顺移动公司、抚顺联通公司联合举办了警营雷锋百姓和媒体推选活动,省公安厅和市领导亲自参加警营雷锋揭晓仪式,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在习近平总书记学雷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坚持一杆大旗擎到底,做雷锋精神的种子,让雷锋精神成为抚顺公安之魂,雷锋元素成为抚顺公安标识,警营雷锋成为抚顺公安的品牌,让雷锋精神走进新时代。
(作者简介:孙玉学,男,辽宁省雷锋研究会常务理事、抚顺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处长。)